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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现公安信息化建设的新跨越

时间:2005-08-11 来源:人民公安报

    在公安信息化的推进中,我们有不少收获,但也遇到一些困难,如何及时克服这些困难,推动公安信息化建设再上新的台阶,确保科技强警示范城市建设的成效,成为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。推进主干应用系统是方向
   目前,在推进公安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难点,在条块分割、信息孤岛普遍存在的现状下,如何才能低成本、低风险、高质量、高标准地实现公安信息化工程的目标是问题的关键。针对这一状况,公安系统内存在着“革命”和“修补”两种主要的建设思路。“革命”思路主张另起炉灶,但其不可避免地会出现资源浪费、重复建设等问题。“修补”思路的基本出发点是在某个警种内部将已有的系统做大做全。但这种部门内部修补,不能从根本上立足大公安解决信息共享问题。经过几年的实践探索,笔者以为公安信息化工程建设应当选择的道路是:用改良的手段渐进实现警务革命的目标,即:综合查询→实体综合库→数据复用→综合应用→流程再造→实现总体目标。这种做法的基本特点是构想大、基础实、风险小、步子稳、发展快,并且能较好地规避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。整合信息资源是基础
   高质量、高标准、可信赖的数据是实现公安信息化的关键所在。由于历史的原因,当前公安信息化存在“条”“块”分离,以“条”为主的格局,从而使跨警种、跨地区、跨数据库信息不能实现最起码的关联。在信息共享方面,口令繁多,跨警种、跨地区、跨系统的透明数据传输难以实现。信息获取过程繁琐,不能适应工作的需要。因此,要按照公安部“金盾工程总体方案设计”的总体要求,做好信息的整合与共享工作,以地(市)为中心,建立信息中心,将各地、各业务条线的基础信息,实时传送至市局信息中心,实行集中归口管理,从而实现信息的二次开发和综合深层次应用。实现流程再造是重点
   新的综合应用系统必须保证信息流和业务流的高度融合。所谓业务流,是由公安机关的四大职能(管理、服务、打击、防范)所决定。所谓信息流,则由公安机关的两大类应用系统(业务系统、综合系统)所决定。保证两者融合的基本实现方法是:让经过整合的、高质量的、标准化的数据按公安业务需求的特定规则流动,构成新的应用流程和应用系统。根据全国各地公安部门交流的情况发现,虽然大家都讲要“流程再造”,但是,到底要造出一个什么样的新流程,目前没有统一的认识。简单地说,我们认为“流程再造”就是要屏蔽以“部门”为依托的应用系统,再造以“数据”为基础的综合系统,在新的综合性平台上实现大公安的构想,实现“信息共享、统一指挥、快速反应、协同作战”的目标。强化投入和管理是保障
    要始终把加大科技投入摆在重点位置抓好落实,要积极主动地争取地方党委、政府的支持,把公安信息化建设规划纳入政府国民经济发展规划,建立起以政府投资拨款为主的投资机制。公安机关内部则要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思路,在经费上实行倾斜政策,每年将该项工作列入全局的经费预算,专款专用,为公安信息化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财力保障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作者为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)